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强师兴校”战略,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4.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根据岗位需求,设置具体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和科研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博士岗位及待遇
面向已毕业博士和有意到学校工作且2年内可毕业的在读博士招聘。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详见《沈阳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需求信息表》(附件1)。
应聘《沈阳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需求信息表》以外岗位的博士,报名时可在《沈阳医学院博士人员应聘报名表》“其它岗位”一栏进行标注(附件2)。
(二)招聘博士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教师岗位分型,入轨聘任至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2.新进的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由主管部门备案聘任中级岗位的,符合教师岗位职称聘任基本条件,有一定科研基础,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可兑现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兑现时间至达到副教授晋升年限为止。
3.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专业技术岗位博士津贴500元/月。
4.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5.符合学校协议年薪制岗位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享受协议年薪制待遇。
6.招录博士享受安家费待遇。博士可得到安家费总额20万元,包括招录博士基本安家费和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
7.租房补贴
招录博士纳入事业编制后,凡符合沈阳市关于“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首次来沈就业创业且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沈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领取租房补贴1250元/月,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符合《沈阳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第三层次人才和第四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其他相关待遇(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symc2021z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获取招聘信息网站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的《沈阳医学院博士人员应聘报名表》。
(2)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
(4)海外留学归国博士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面试与考核: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与考核,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其它
为加深了解,学校将于每月中旬和月末举行博士论坛,诚邀应聘博士到学校进行学术交流,学校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车费,按标准支付讲课费。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机关楼301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705
联系人:黄老师、吕老师
诚挚欢迎优秀博士来校考察访问,共谋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