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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党员包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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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8     发布人:

1、基础部党员要在包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教职工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2、各级党的干部要把做好毕业生择业工作做为党的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大量的富有实效的具体工作。

3、党员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毕业就业指导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三育人工作的功能。

4、各级党的机构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来对待,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每位党员所负责的毕业生必须做到及时沟通,掌握去向,主动工作,了解情况,灵活调换,合理配置,尽量满足所负责毕业生的择业需求。

6、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不做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对毕业生就业不负责任的党员干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7、每个党员都要把就业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情,认真策划、精心安排,对不同学生,分别进行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做好参谋和向导作用,努力提高签约率。

8、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指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就业推荐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基础部总支2004128